新华西街道滨水社区开展 《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于2022年3月9日由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做好社区工作,7月1日,新华西街道滨水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及网格员一起开展《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对《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向居民进行了解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住宅物业管理好,以实际行动确保《条例》全面贯彻执行。